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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国:我家祖传职业是屠龙沈平沈胡子全文免费

快哉风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大汉初平三年。正月。长安城。一个寂寥街巷的临街肉铺前,沈平蹲在条凳上发呆。他是个十七岁的瘦削少年,沉静的眼眸,眉宇间闪动着不同于年龄的智慧。这是他穿越而来的第三天。现在这个世界里,他叫沈平,大汉王朝长安城屠户沈胡子独子,他娘去世得早,就爷俩相依为命。他爹沈胡子,早晨被一家富户喊去宰猪了。只有他独自看店,说是看店,其实眼下没啥生意。肉铺案头没有一钱鲜肉,只有屋檐下悬挂着几串干瘪的腌肉条。沈平也很无奈,谁叫他穿越到了汉末乱世呢?自打董卓独揽朝政后,废除了市面流通的五铢钱,强行摊派粗糙简陋的小钱,一下子物价飞涨,老百姓粟米都吃不饱,哪里还有钱买肉吃!当当。隔壁的铁匠大叔又开始打铁了。当当,当当。从沈平穿越来的第一秒开始,耳边一直响着这枯燥...

主角:沈平沈胡子   更新:2024-11-27 16:3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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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平沈胡子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三国:我家祖传职业是屠龙沈平沈胡子全文免费》,由网络作家“快哉风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大汉初平三年。正月。长安城。一个寂寥街巷的临街肉铺前,沈平蹲在条凳上发呆。他是个十七岁的瘦削少年,沉静的眼眸,眉宇间闪动着不同于年龄的智慧。这是他穿越而来的第三天。现在这个世界里,他叫沈平,大汉王朝长安城屠户沈胡子独子,他娘去世得早,就爷俩相依为命。他爹沈胡子,早晨被一家富户喊去宰猪了。只有他独自看店,说是看店,其实眼下没啥生意。肉铺案头没有一钱鲜肉,只有屋檐下悬挂着几串干瘪的腌肉条。沈平也很无奈,谁叫他穿越到了汉末乱世呢?自打董卓独揽朝政后,废除了市面流通的五铢钱,强行摊派粗糙简陋的小钱,一下子物价飞涨,老百姓粟米都吃不饱,哪里还有钱买肉吃!当当。隔壁的铁匠大叔又开始打铁了。当当,当当。从沈平穿越来的第一秒开始,耳边一直响着这枯燥...

《三国:我家祖传职业是屠龙沈平沈胡子全文免费》精彩片段


大汉初平三年。正月。

长安城。

一个寂寥街巷的临街肉铺前,沈平蹲在条凳上发呆。

他是个十七岁的瘦削少年,沉静的眼眸,眉宇间闪动着不同于年龄的智慧。

这是他穿越而来的第三天。

现在这个世界里,他叫沈平,大汉王朝长安城屠户沈胡子独子,他娘去世得早,就爷俩相依为命。

他爹沈胡子,早晨被一家富户喊去宰猪了。

只有他独自看店,说是看店,其实眼下没啥生意。肉铺案头没有一钱鲜肉,只有屋檐下悬挂着几串干瘪的腌肉条。

沈平也很无奈,谁叫他穿越到了汉末乱世呢?自打董卓独揽朝政后,废除了市面流通的五铢钱,强行摊派粗糙简陋的小钱,一下子物价飞涨,老百姓粟米都吃不饱,哪里还有钱买肉吃!

当当。

隔壁的铁匠大叔又开始打铁了。

当当,当当。

从沈平穿越来的第一秒开始,耳边一直响着这枯燥的打铁声。

也不知铁匠大叔哪来这么好的生意。

眼下的长安,既不是盛唐那个锦绣长安,也不是汉初的开国之都。

长安本是高祖刘邦定都之地,王莽之乱后一度毁于战火。光武帝刘秀定都于洛阳,将长安定为西京,一百多年休养生息,才算恢复了元气。

眼看新年将至,长安城里五万户居民本该开开心心准备过年,但世道不太平,去年四月,不敌关东联军的董卓,裹挟天子百官迁都长安,诛杀关中旧族,西凉铁骑横行街肆。

街头坊间私下传言,董太师爱吃人肉,在他的郿坞封地里,天天白昼设宴,有个扫垃圾的杂役亲眼见到郿坞的地基下,埋得全是白花花的婴儿尸骨。

长安城人心惶惶。富户都在打着迁居的算盘,而大批洛阳逃难来的流民,早已潮水般涌向西边的汉中和益州。

正月过后,长安城才稍稍有了点过年的气氛。

踏踏。

他爹沈胡子慢吞吞走回了家。

他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,眼神迷糊,一副破落潦倒模样,腰间用粗麻绳悬着口污渍斑斑的杀猪刀。

沈平起身,接过他爹手中的一副猪下水,不由自主咽了口口水。

猪下水是杀猪的工钱。说实话,比给钱还实惠点。

天大地大,吃饭最大。

沈平的前世,本是个豁达开朗的年轻人,这几天总算想通:既然穿越到乱世,能混口饭吃不错了,安心做个屠户之子吧。

沈胡子升起柴火,炖了一锅猪大肠,温了两碗黍米酒,破天荒喊了一声:“我儿,来喝一杯。”

父子席地而坐。

“有酒有肉,咱爷俩提前过个年吧。”沈胡子饱经生活毒打的老脸上,罕见露出了温馨笑意。

沈平举碗:“爹辛苦了。”

一碗酒见底,沈平又斟满。

沈胡子干巴巴说道:“有个事要和你说。”

沈平放下筷子,看着他爹。

“咱要搬家离开长安城,迁回益州老家。明儿一早你先走,铁匠陈大叔要去汉中,你们一同搭个伴。”

沈平没有觉得奇怪,他知道不久的长安,就要陷入战乱,确实不适合居住。

提到益州老家,他脑海里的记忆流动:成都郊外,那个世外桃源般的小山村,一株古树,两间茅草房。

“爹你呢?“

“我还有点债要收,迟一步走,你在城外三十里铺等我。”

沈平答应一声。

沈胡子嘟囔道:“我儿,你跟着没用的爹,这些年委屈了。”

沈平道:“儿子没有委屈。”

“女怕嫁错郎,男怕入错行,”沈胡子叹了口气,“都怪我们家入错行了。”

“爹,这话不对。屠猪宰羊,也是一份正经的职业。”

沈胡子举起碗,抿了一口酒,慢吞吞说道:“其实,我们家祖传的职业是屠龙。”

“屠龙?”

沈平瞪大了眼睛,一头黑线,怀疑他爹喝酒喝昏了头。

“古职三百六,什么行当没有?我家世世代代,就是屠龙为业。屠猪羊是不得已。”

“世上真有龙?”沈平压根不信。

“当然有龙!不然要我们屠龙人干嘛?”沈胡子一瞪眼。

沈平想起后世那个著名成语“屠龙之技”,比喻学到了毫无用途的东西。

眼前这个一身酒臭、胡子拉碴的潦倒男人,居然说自己会屠龙?

这个笑话有点冷啊。

“有龙,那我们怎么从来没见过?”

“你不会望龙气,当然看不到。”沈胡子摇摇头,“这长安城里,就有两条龙。”

“啊,在哪?”

沈胡子低头猛喝一口酒,不答。

“爹,龙是什么样子?”

“和画画上的一样,你没见过吗?”沈胡子老眼放光,口中喃喃自语,“龙分五色,青、黄、赤、白、黑,青龙是天龙,黄龙是人龙,赤龙是妖龙,黑白是孽龙,孽龙九种:兵、疫、旱、涝、风、火、虫、震、盗。未修成龙形的,还有蛟、鼍、蟒、蚺、虺……”

沈平听楞住了。他爹如数家珍,听上去真有几分靠谱,难道说,两千年前真有龙存在?

沈胡子继续自顾自唠叨:“天下饥荒瘟疫,皆是孽龙作祟。兵荒马乱之时,祜恶之龙更是化成人形,祸害世间……说来丢脸,你爷爷还屠过两头龙,你爹我到现在只杀过一些蛟蟒,没屠过一头龙。”

沈平插话道:“屠龙,听上去很高级啊,我们家怎么会饿肚子?”

“屠龙不入六艺六技的正门,只是旁门左技,混一点微薄酬劳,有啥高级的。屠龙人一没权势,二没金银,是个江河日下的穷职业,唉,这份没前途的活计最终还要交到你手里,爹爹很惭愧。”

沈平搔搔脑瓜,硬是接不上话。

“答应爹一件事,以后你到了益州老家,只屠蛟蟒,不要惹那些化成人形的恶龙,太太平平过一辈子。”

“可我不会屠龙啊,你又没教我。我连杀猪都不会。”

“不急,你日后自然会。”沈胡子眯起眼,“屠龙,其实比杀猪容易些。”

沈平绝倒。

“明儿你走之前,先去隔壁陈大叔那里,我给你留了点东西。”

沈平答应一声,觉得他爹今天唠唠叨叨的,有点怪。

沈胡子仰头喝完最后一口酒,“不早了,早点睡觉吧。”

咣!咣!咣!

门外传来一阵刺耳的喧哗。

沈贡好奇心起,出门去看,见一支大户人家的舞龙队,正沿着街道敲锣起舞。

沈胡子醉眼惺忪出了门,随便看了一眼。

那头八条精壮汉子挥舞的草龙,居然一瞬间支离破碎,散架了。

次日。

正午时分,长安城出了一桩震惊天下的大事。

一个邋遢汉子直入宫廷北掖门,一把杀猪刀,出了三刀。

第一刀,驱散一千精锐宫廷宿卫。

第二刀,挡了天下第一的吕布方天画戟一击。

第三刀,斩掉了权倾朝野的太师董卓首级。

那个胡子拉碴的汉子,大笑三声,吐血而死。


巨洞洞口足有二十尺之宽,洞口藤蔓垂挂,青翠异常,洞壁缝隙里零零散散分布着十几枚血红色的蘑菇。

“血芝!”夏蚁眼珠瞪老大。

“这不是毒蘑菇吗?”沈平记得,五颜六色的蘑菇都有毒。

“你个门外汉,什么毒蘑菇,这是仙草,血灵芝!”夏蚁眉开眼笑,“发了发了!一枚血芝千金难买,想不到这里这么多!”

沈平来了兴致:“吃了能成仙?”

后世穿越来的他,虽然知道古人所说的“芝草”,就是灵芝,一种有滋补作用的真菌而已,没有那么神奇。但不知怎么回事,人到了古代,立刻迷信起来。

“古籍上说,地仙所居之处,上皆生芝草,食之可以大补元气,也可以避大兵大难。”夏蚁说完,有点不解,“鬼母卢夫人何德何能,能混上地仙?”

沈平听得云里雾里,夏蚁下一句话却露出吃货本色:“管它从何而来,回头咱们炖了吃!”

两人步入洞中,一时间目眩神移。

洞中开阔敞亮,宽不过二十来尺,纵深却足有三百来尺,两侧山壁洁白如雪,洞中古拙大石错落分布,数十根晶莹剔透的巨大石柱垂立,头顶是长满苔藓的山石巨岩,几缕山泉从石缝中汩汩流出,犹如小瀑布。

太美了,宛如仙境。

沈平脑子里突然涌出《西游记》里那段话:花果山福地,水帘洞洞天。

原来世间真有神仙洞府啊。

白龙独自游上一根粗大的石柱,盘在上面安静疗伤。

“卢夫人何德何能,能占据这么一块宝地!”夏蚁一边赞叹,一边东张西望。

沈平知道她是在找宁封子的遗卷,不过,这巨洞里似乎并不人迹,真的有竹简书卷留下?

他独自往前走了几步,无意中一抬头,楞了下,大喊一声:“小蚁,石壁上有字!”

夏蚁奔过来,果然见到一处平坦的洞壁上刻有文字,洋洋数百字之多,字如铁石千钧。

这些字弯弯曲曲,沈平认不出几个。

夏蚁却一脸狂喜:“成了!这就是宁封子的遗卷!”

原来宁封子的遗卷并非书卷,而是石刻。

沈平笑道:“恭喜恭喜,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!”

“我知道了,这哪是卢夫人的老巢,而是宁封子的修道之地!宁封子才是地仙!”夏蚁得意非凡,这个位于山腰云雾中的天然洞穴,正是天下最佳的修行之地。

见夏蚁目不转睛研读,沈平心里挺佩服:“小蚁,这些字你都认得?”

“当然,这是小篆,你不认得?”

“鬼画符一样,我不懂。”沈平挠挠头,这才想起宁封子是秦朝人,秦灭六国后,用小篆统一了文字。他从小学的楷书行书,篆书对他而言犹如天书一般。

夏蚁盘坐地上,仰头粗读一遍,点头道:“攘疾、降妖、飞升,三卷全在这里,张道陵当年肯定来过这里,不知为何只抄录了攘疾卷——我猜肯定被这白龙赶走了,他那时毫无根基。”

“你意思,这白龙活了千年?”沈平瞪大眼睛。

“龙活一千年有什么奇怪,连一个王八都能活千年,喂,你别老打岔,影响我。”

见小丫头皱起眉头细读石刻,沈平觉得无聊,靠坐在一块大石上闭目养神。

“小沈,我饿了,你去找点吃的。”夏蚁看不惯闲人。

“这个荒山野洞,哪有吃的?”

“找找看,卢夫人难道不要吃东西?”

“她是修道之人,估计能吸食天地灵气吧。”

“少胡扯,去找!”

沈平无奈,起身继续往前走。

越往洞穴深处走,通道越狭窄。

一阵清凉的山风吹来,前方露出光亮。

他一路走到了洞穴尽头,只觉阳光耀眼,探出头一看,又惊又喜。

原来,洞外竟然是个生机盎然的翠谷。

层林尽染,果实累累,溪流涓涓,飞鸟盘旋。

他立刻明白,原来这里的群山是连在一起的,这个山洞出口正好位于两座山峰中间。眼下是冬季,这里却枝繁叶茂,鸟兽出没,温暖湿润,显然是因为山峰挡住了严寒的缘故。

谷地很开阔,他信步而行,听到远处水响,走到近前,一卷瀑布从高大的峰顶飞流直下,积水形成一方清澈的石潭,用手掬水喝了一口,甘冽清甜。

放眼四周,群山环绕,云卷云舒,鸟鸣山幽。

不禁感慨:果然青城天下幽,怪不得神仙都不愿走。

眼见日头渐渐没入群山,沈平顺原路回洞,向还在用功的夏蚁简略叙说一遍,夏蚁喜上眉梢:“不错不错,我决定在这修道!”

“我呢?”

“你练武!我教你。你有技无勇,出去就给人生吞活剥了!”

……

山中无甲子,寒尽不知年。

大汉献帝初平四年的新年,就在山中草草度过。

夏蚁所学甚广,果然传授给他剑侠的吐纳之法和技击要领,沈平仿佛又回到了大学生涯,每天三点一线:练武,吃饭,睡觉。平日夏蚁在洞中,沈平在翠谷,两人各自修炼,互不打扰。

翠谷里温暖如春,物产丰沛,林中广有野鸡、野兔、松菌、坚果,石潭里泉水鱼颇多,两人捏泥为盆,每日换着花样吃,那十几枚珍贵之极的血芝也被胡乱吃光。

那头白龙自在洞中疗伤,偶尔出门遨游一番,时日渐长,对沈平亲昵多于畏惧。

三个月一晃过去,时已初春。

沈平习练有成,筋骨强健,身体轻灵,早已不是原来那个瘦骨嶙嶙的少年。

一日夜半,他突然被剧痛疼醒,感觉骨骼暴涨,浑身好像要散开一样,禁不住大叫一声。

夏蚁闻声跑过来查看,一问情形,惊喜交加:“你修成金刚躯了!”

剑侠修炼,有三个境界,第一练躯,达到“金刚躯”才算小成;第二练技,练成“飞剑技”才算圆满;第三练神,练成至高无上的“神游”,仗剑天下,杀人于无形。

沈平问:“什么是金刚躯?”

“骨骼重生,体力反应远超常人。”

沈平大喜:“这么说,我能一骑当千了?”

少年时读三国,他的梦想就是成为赵子龙那样一骑当千的勇将。

“差得远!最多一个打十个吧。”夏蚁摇头道,“不过,我练到十几年才达到“飞剑”的入门,已经算神速了,你才短短三个月,怎么能练到这个地步?”

“哈哈!”沈平沾沾自喜,“可能我就是传说中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!”

夏蚁哼了一声,心中却暗暗赞许:看来这小子确实有几分天赋异禀。

眼前这个屠龙少年,已经非昔日吴下阿蒙了。


两个人,两头驴,并肩南行。

一路上,夏蚁不断追问沈平的屠龙之技,羡慕不已。

沈平知道屠龙技是血脉真传,虽然不担心泄露给外人,但苦于自己也是个半吊子,往往给问得哑口无言。

两人越聊话越多,夏蚁是个典型的外冷内热性格,对生人冷若冰霜,一旦相熟却言笑不禁,很是活泼。

两头犟驴却没那么融洽,一路上互相撕咬了几次,被夏蚁狠狠揍了几巴掌才老实。

眼看太阳落山,前面却荒无人烟。

沈平心道,看来今夜要露宿野外了。

踏踏踏。

身后尘土飞扬,马蹄声响。

一队黑甲骑兵风驰电掣般奔来!

夏蚁月牙眉一皱,说道:“你躲一边去,可能冲我来的!”

八匹高头大马转眼赶上两人,四散开来,将两人围住。

“野丫头,终于追上你了!”为首的男子叫道。

他身高体壮,气宇轩昂,一身轻甲,背负一把奇长的剑。

“陈子齐,你赶尽杀绝啊!”夏蚁眼角露出恨意,“你跟我师傅学剑一年,我师傅待你不薄,没想到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!”

“那又怎样?苏固和赵嵩都死了,现在的汉中是张天师一手遮天!天师有令,诛杀叛贼余孽。今天借你人头,换一个“大祭酒”当当!”

“无耻!”

陈子齐冷冷下令:“杀了!”

七个黑甲骑兵拔出刀,争相逼近夏蚁。

沈平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弄懵了,眼看夏蚁的小小身躯被彪形大汉的背影遮住。

下一瞬间,变故突生!

“扑扑扑扑扑扑扑”,七个骑兵栽落马下,尸体齐刷刷倒了一圈,个个喉头咕咕冒血。

陈子齐翻身下马,脸色阴沉:“哼,想不到你学会了赵嵩的飞剑术!”

沈平这才看到,一口小小的剑悬在半空中,约莫三寸长短,好似活物一般,剑锋对着陈子齐眉心。

我的乖乖,飞剑!

万万想不到,夏蚁竟是个深藏不露的女剑侠啊!

夏蚁身形一闪下了驴,双眼盯着来犯的男人。

陈子齐反手拔出长剑,齐肩平举。

剑长四尺二,是把罕见的斩马剑。

飞剑微微颤动。

“丫头,你才练到三尺剑,我说对了吗?”陈子齐笑道。

夏蚁咬牙道:“你试试便知!”

陈子齐冷笑一声,果然迈了一步,那飞剑大颤了一下,却像遇到什么无形压力一般,无法移动。

斩马剑挥出。

夏蚁后跃一步,脸色煞白。

“我这口斩马剑,斩将除妖,无坚不摧,你逃不掉的。”陈子齐狞笑道。

“住手!”沈平大喊。

他不算什么硬汉,但从小就见不得男人欺负女人。

陈子齐一直没功夫理会这个不知哪来的穷少年,充耳不闻,又是一剑挥出。

沈平下了驴,捡起一块石头,胡乱对准陈子齐砸去,却毫无准头偏到一边。

陈子齐不耐烦了,扭头喝道:“小子,先结果你!”

左手中指一弹剑身,嗡嗡的低吟响起,右臂举剑直刺。

沈平大惊,感觉疾风扑面,身体丝毫动弹不得。

锋利的剑尖直插胸口,却瞬间滑落一边,撕裂了棉袄。

陈子齐变色。

他这口斩马剑,号称军中第一利器,连铁甲战马都能一劈两半,怎么会刺不穿一个布衣百姓?

就这片刻的迟疑,他的生命戛然而止。

噗!

那口小飞剑倏然从他前胸透出,血溅三尺。

陈子齐圆睁双眼,带着一脸的惊疑,扑地身亡。

一阵冷风吹来,血腥扑鼻,八具尸体兀自面目狰狞。

“夏姑娘,到底怎么回事?”沈平急问。大冬天,他的脊背却惊出一身冷汗。

“先别问,快走!”夏蚁翻身上了驴背。

“要不要换马?”

那八匹战马失掉了主人,却乖乖呆在原地。

“不行,都是汉中的军马,打了烙印的。”

两人催驴一路疾行。

一个时辰后,天色变黑,两人找到路边一个农家的简易窝棚,进去休息。

窝棚里铺的干稻草,很是温暖干燥。

两头驴走了大半天,早已疲累不堪,自行趴地啃食干草。

夏蚁一头靠在稻草垛上,忽然道:“沈兄弟,多谢你……救了我两次。”

这个刁蛮的姑娘,第一次说话如此温柔。

沈平有点惭愧,自己空有屠龙之技却不懂武技,如果不是身上那件刀枪不入的龙鳞甲,势必命丧黄泉。

“你会护体术吗,怎么能挡住他一剑?”夏蚁又问。

“我身上有件软甲。”

“运气真好!”夏蚁幽幽道,“在汉中,能挡住陈子齐全力一击的人,不超过一只手。”

“你也很强啊,会飞剑杀人。“

“还差得远,只能近身防护,对付厉害的人物不行。”

“夏姑娘,你到底是什么人,这些人为何要追杀你?”

夏蚁此刻心情放松,和沈平刚刚生死患难过一次,不再隐瞒,说道:“是张鲁派来杀我的。”

停了停,继续说道:“我师傅赵嵩是蜀中游侠,被汉中太守苏固请来当门客,去年底,张鲁率他的信徒袭杀了苏太守,我师傅怒了,独自仗剑闯入张鲁营中,手刃数百鬼卒和六个祭酒,寡不敌众而死。临死前,飞剑伤了张鲁的天灵盖,破了他十年法力。”

“你师傅很厉害吗?”

“两川之间的游侠,我师傅数一数二,他的飞剑术练到了三丈远!”

“才三丈?”沈平想起了后世的剑侠小说,“我听说有人能飞剑千里杀人?”

“千里?胡说八道!”夏蚁驳斥道,“我师傅说,古往今来最厉害的剑侠,能驾驭飞剑达十丈,那也是几百年前的人了。”

“我是瞎说,完全不懂。”沈平这倒是真话。眼下这个三国,又是屠龙又是剑侠的,已经完全不懂了。

“我剑技小成,这口小乖才练到三尺,所以打不过陈子齐,幸亏你挡了他一剑,我才乘机得手。”

“你的飞剑叫小乖吗?”

“是的,养在身上随念随到,乖得很。”夏蚁很是得意。

沈平一脸羡慕。

要是自己也会飞剑,岂不是三国横着走?

虽然棚内漆黑,夏蚁却似乎看破了沈平的心思,道:“哼,你别得陇望蜀,会屠龙还不够啊”

“不够。”沈平笑道,“我只会屠龙,怕给人屠了。”

“等路上有空,我教你两招防身术。”夏蚁懒懒道,“眼下我要睡了,太累了今天,喂,你不打鼾吧?”

“不打。”

“敢打鼾,我让小乖宰了你!”

“不敢不敢,我离姑娘四尺远。”

没想到,转眼之间,夏蚁就睡着了,疲累过度,却发出轻微的鼾声。

听着夏蚁的轻鼾,沈平反而觉得心里轻松。这姑娘既能飞剑杀人,又能毫无戒心入睡,说凶也很凶,说萌也很萌。

一股要保护她平安的男子汉豪情,油然升起。

心情激荡半天,方沉沉睡去。


少女笑道:“如何?砸了也没用吧,你们越打龙王像,天公越发怒!”

村民七嘴八舌,害怕起来,再也没人敢去碰龙王庙。

少女漆黑的眼珠一转,叹了口气:“唉,看你们真是又可气又可怜,遇到我算你们走运——我会法术,可以帮你们!”

村民打量着这个最多十七八岁的姑娘,满脸怀疑。

少女哼了一声,脆声道:“一个时辰后,若是雷声不止,天不放晴,你们连我一起打!”

这话说得很满,村民们却还是半信半疑。

那老村民壮着胆子问:“姑娘,你是……狐狸精转世?”

“放屁!本姑娘来自青城山,精通呼雷唤雨降妖伏魔!你们且让开!”

少女板起脸,左手指天,右手指地,口中喃喃有词:“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,吾奉太上令,普告万千灵。回向正道,内外澄清。左社右稷,不得妄惊。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!”

这一番骚操作,有模有样,村民顿生敬意,个个矮了半截。

少女停住念咒,道:“尔等回村!一个时辰内备好猪牛羊三牲,果品米酒,待我请雷公回府!”

村民们诺诺连声,千恩万谢走了。

沈平看得不亦乐乎,笑道:“姑娘,你真会召唤雷公啊?”

少女横了他一眼:“我正在做法,无关人等,速速滚蛋!”

又一道闪电,天地变色。

“还在打闪,你的口诀好像不管用啊。我猜,姑娘是在赌一把,赌这是干打雷不下雨,一个时辰后天色放晴。”

少女有点恼羞成怒,斥道:“哪里来的臭小子!你懂个屁!”

沈平笑道:“我还真懂一点,天上有条过路的龙!”

“龙?”少女脸色微变,抬眼看天,却哪里看得出来。

沈平道:“我也新学了一个口诀,正好来试试灵不灵。”

他早把六字口诀背得滚瓜烂熟,跃跃欲试。

少女愕然。

沈平吸了一口气,运神凝视半空,喝了一声:“落!”

落,坠龙之诀。

天空陡然一声闷雷,接下来“轰”的一声,左边山林里突然传来重物坠地的巨大声响。

少女大惊,目瞪口呆看着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小伙子。

沈平激动不已,洋洋得意。

太灵验了,我家祖传的屠龙口诀果然管用!

“去看看!”少女低声道。

两人一前一后奔向山林之中。

没走多远,就看见一棵大树被砸倒在地,枝枝杈杈之间,有个硕大的生灵。

那是一头又像蟒又像龙的家伙,两只爪子扒地,正在挣扎着蜕皮,它头上没角,身上白花花水嫩嫩的。树枝上缠绕着一大段白花花的蛇蜕。

“原来是头蛟!”少女又惊又喜叫道,“它正要蜕皮化龙,体痒难熬,怪不得又是闪电又是打雷的。”

那头蛟见到有人来,凶狠的抬起上身。

它的后半身还在蜕皮中,无法脱身,只是两只突眼逼视,发出牛鸣般的威胁嘶叫。

“蛟龙落地了,你还有啥能耐?”少女嘲讽着,一侧身冲到蛟的身旁。

蛟一扭头,猛地一口咬住少女的腰肢。

“啊!”少女一声惊叫,双脚离地,双手拼命捶打蛟的脑袋。

沈平大惊,下意识拔出腰间短刀,往前冲了几步。

蛟似乎察觉到屠龙人自带的杀气,忽然松口,少女落在地上。

它的脖子高高扬起,露出一片淡淡的月牙状鳞片。

逆鳞!逆鳞之下就是要害!

沈平咬紧牙关,使出吃奶的力气,一刀刺向逆鳞。

短刀没根而入!

蛟扭动身躯拼命挣扎了一番,慢慢僵直身子,死了。

沈平跳出几步,心脏怦怦乱跳。

他来自和平年代,平生杀过最大的动物是一只鸡,刚才手刃蛟龙,居然心很硬,手没抖,对自己的表现很是自豪。

不过,他知道这次运气极好,这头蛟才蜕皮,身上鳞片还没长硬,不然,这把普通的刀杀不掉它。

少女躺在地上哼哼唧唧,不知伤势如何。

沈平走过去查看。

“姑娘,你怎么样?”

“死不掉,哎呦……”少女慢慢翻身坐起,扶着腰,心有余悸望着死蛟。

“你运气好,它才蜕完皮,没力气伤人。”

“你会屠龙术?”少女目光转向沈平。

这一问,非常有水平,可见这女子有点道行。

沈平觉得不好隐瞒,点点头。

“我师傅说过,世上确有屠龙术流传,我原本还不信,喂,你真是屠龙人?”

沈平见这女子刁蛮,也不客气,回答道:“货真价实,不像你,招摇撞骗。”

“胡说,我偶然看走眼而已!”少女哼了一声,“你叫什么?”

“我叫沈平。你呢?”

“我叫夏蚁。”

“夏雨?”

“夏蚁!夏天的虫蚁!”

好古怪的名字。

夏蚁接着问,“你多大?”

“我……十七岁。”沈平穿越前的后世,已经二十三岁,穿越过来凭空小了六岁,也是越活越年轻了。

“和我一般大,你几月生的?”

“我才过的生日,正月初一!”沈平面不改色说了一句谎,不然被这蛮横少女叫声弟弟就没趣了。

夏蚁忽然伸手到蛟的脖子下,拔出血淋淋的短刀,对着蛟尸比划。

“你要干嘛?”沈平奇怪。

“割块肉。”

“干嘛?”

“我来尝尝它的肉好不好吃。”夏蚁咂咂嘴。

这姑娘长相清秀,口味却重。

沈平看了看白花花的蛟尸,觉得恶心,忙警告:“别瞎吃,万一中毒!”

“一听就是外行,亏你还会屠龙!你没听人人都说天上龙肉,地下驴肉,肯定好吃!”

“你知道它是公蛟还是母蛟?”沈平开始信口开河,“公的肉好吃,母的吃了……身上会长鳞片!”

这话对女生杀伤力极大,夏蚁立刻停刀。

“咦,龙也分公母吗?我还真不知道。”她的目光不由自主扫向蛟的下半身,忽觉不雅,脸蛋微红,起身嗔道:“给你说的没胃口了,不吃了!”

“夏姑娘,你蛮厉害的,知道这么多东西,一般人看到蛟龙都吓傻了。”

“我能是一般人吗?!”

“嗯,你是江湖奇女子,你师傅是谁……喂,你又干什么?”

“你说龙牙值不值钱?要不要掰几颗下来?”

“你慢慢掰吧,我先回庙里了。”

“等等我——哟,这死泥鳅,牙还挺结实!”

……

两人斗了一回嘴,双双回到了龙王庙。

蛟死后,果然天色晴朗,再无闪电雷声,更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。

黄昏时分,村民们守信,备好了三牲果品,抬来龙王庙前,摆满了一地。

“仙姑!”老村民大约是村长,已经服得五体投地,开口就是仙姑,“除了供给雷公的祭祀,还有一点酒肉,给两位做谢礼。”

沈平谦虚道:“有劳了。”

夏蚁却不乐意:“我作法累得腰差点都断了,你们风调雨顺坐享其成,不能酬谢点金子啥的?”

老者一脸尴尬:“村里不富裕,哪里有金子哦。”

“发钗、手镯也行啊。”

沈平忍不住咳嗽一声。

夏蚁这才悻悻住口,眼珠一转,又道:“我这个随从,你们给他寻一头走驴代步,这总可以吧!”

“驴子可以有,两位请稍等。”

两人席地而坐,大吃二喝,等待村长送驴。

“我成你随从啦?”沈平笑道。

夏蚁喝了点村酿后,脸色晕红,一笑两酒窝儿:“别计较那么多。沈兄弟,你去哪?”

“益州。”

“巧了,我也去益州!咱俩搭伴走吧,保你一路上吃香的喝辣的,还能赚点钱。”

“对,你负责忽悠,我负责干活。”

“啧啧,你会屠龙了不起啊——穷的叮当响,连一头驴子还得我给你挣!”

沈平哑口无言。

没错,自己的现代人性格,在乱世可谓毫无用处。

内心里,他对这个姑娘泼辣狡猾的性格很欣赏。

穿越到古代,能遇到这么个有趣的姑娘,这旅途不会寂寞了。

……

两天后,一队黑旗黑甲的骑兵赶到了此地。

“禀天师,拷问了几个村民,说尸骨就在山林里!”骑兵斥候向首领报告。

首领大约三十左右年纪,面白微须,额头上有一道结了疤的伤痕。

“带路!”

一行人下马步入山林,忽然齐齐停步。

林间,蛟的庞大躯干早已被野兽虫蚁啃吃成一具骨架,只有那段白花花的蜕皮,兀自在树枝间随风摇曳。

一人惊呼道:“好大的蛇蜕!”

“什么蛇蜕,此乃蛟蜕!”首领脸色冷峻。

“奇了,这蛟都快化龙了,怎么死在这里?”

“想不到,世间竟然还有屠龙人存在!天下诸侯,该心惊胆颤了!”

领汉中太守、天师道第三代天师张鲁缓缓说道,额头的疤痕突然血红发亮。


青城山下。

沈平攀下悬崖后,寻到一条猎人小径,蜿蜒走到一个小山村。

小村只有七八间草屋,沈平满心打算向村民买点食物,不料绕了一圈却空无一人。

一个荒废的村子,在三国时期很正常吧。沈平一边想,一边继续赶路,黄昏时又到了一个大村子。

这个村子房子多,足有七八十户,家家房前屋后栽种着果树,不料,同样空空荡荡,看不到一个人影。

沈平大奇:这村子如此富裕,为何无人居住?难道是遭遇什么兵灾突变,集体逃难了?

他顺着村子转了一圈,果然不少混乱的痕迹,踢破的门,砸碎的水缸,看上去就像突然遇到抢劫一般,很多人家的食物、被褥都纹丝未动,人却突然消失了。

自己肚子饿得咕咕叫,也不客气,直接推开一户人家的门,在锅台上找到一些做好的面食。

忽然,他觉察到里面房间有动静。

他练成金刚躯后,耳目灵敏,立刻高喊:“有人吗?”

没人应答。

他一个箭步冲进内房,一眼扫去,没看到人影。

床下发出压抑的喘息声。

他警觉地退后两步,半蹲下身子,抬眼看去。

一个五六岁的男童趴在床下,头上脸上满是灰尘,手里紧紧抓着一块冰冷的面饼,惊恐地盯着他。

“咦,小孩,你一个人?这是你家?村子里人呢?”

一连三问,男童却紧闭嘴唇不说话。

“嗯,你爸爸妈妈呢?”沈平又问。

男童听到爸爸妈妈,终于结结巴巴张口道:“妈妈,不见了。”

“谁抓走了妈妈?”

“妈妈,不见了。”

……

见男童年纪太幼,说不清楚,沈平放弃了询问。

看来,这村子遭遇了兵灾人祸,千真万确。

都说蜀地太平,为何会有这种情况?是盗匪还是官兵?

当晚,沈平就在屋子里歇息,心思难平。

男童见到大人,惊恐之心平息,终于从床下钻出,沈平帮他收集了一大包食物,嘱咐两句,心知这么幼小的孩子,在乱世很难生存,但也没办法,爱莫能助。

第二天一早,沈平继续往北赶路。

仿佛回到了初出长安的情景,没有马,没有驴,全靠一双铁脚板。

好在现在的他,体力早已与往日不可同日而语,越走越精神。

黄昏时候,走到一个长满茂密树林的高坡,忽然远方隐隐传来人声马嘶。

往下望去,坡下扎着几个帐篷,火光点点,似乎有一支人马在此驻营扎寨,看起来足有几百人。

沈平不愿招惹麻烦,往西找了一条小路,打算绕过营寨。

不料,才走了两柱香的工夫,从荒僻的树林间突然传来一声大喝:“什么人?”

随即,跳出两个披铁甲执短刀的步兵。

一瘦一矮,神情粗野。

“军爷,我是过路的,村民。”沈平赔笑。

矮个士兵瞪着眼睛上下打量了一下,骂道:“放屁,这附近的村子还有个屁村民?”

沈平一时语塞。

矮个士兵继续喝问:“老实点,你是什么人?腰间怎么有刀?”

那个瘦士兵不耐烦了:“和一个乡下小子废话什么?有军令,方圆十里不留行人活口!”

两人一左一右逼近。刀刃闪闪发光。

沈平怒从心头起,这是哪一方的混账军令,什么叫“方圆十里不留行人活口”?

瘦士兵人狠话不多,对着沈平胸口就是一刀,沈平轻巧闪过,一肘重重击在他咽喉,顿时倒地气绝。

矮个士兵大惊,往后退了一步,沈平闪电般上前飞起一脚正中胸口,他也飞出一丈远,口中喷血,眼见不活了。

沈平长出一口恶气。

杀人,不过如此。

虽然只是干掉了两个武力低下的巡逻兵,但以前一路受气,这是第一次靠自己的实力安身保命。

乱世里,能打,才是硬道理。

沈平想起矮个士兵所说“附近村子还有个屁村民”这句话,疑窦顿起。

难道那两个村子的村民,是这群官兵抓走的?

他翻看士兵尸体,看甲胄兵器却看不出是哪方诸侯所属。

这事太蹊跷。

好奇心一起,再也收不回去。一个念头陡然而生。

他将两具尸体拖入树林中,脱下瘦士兵的甲胄,套在自己身上。

他打算混到营寨旁看个究竟。天色将黑,不细看谁认得自己是假冒的?

这就是所谓艺高人胆大,要是三个月前,他绝对就闪人了。

现在的沈平,对武艺充满自信,自忖就算露了破绽,逃走也不难。

循着点点火光,他一路走到了营寨前。

夜空下,十几个军帐扎在山坡下的空地,他先抬头看飘扬半空的旗帜,天色幽暗,却看不清字样。

只有几个士兵在照料篝火、喂马,果然没人在意他,毫无破绽。

估计大部分士兵都进军帐休息了。

沈平抬头挺胸手按刀鞘,假装是一个巡逻的哨兵,一路将营寨走了个遍。

正觉得没什么头绪,突然前方两块巨石边传来一阵奇怪的嗡嗡声。

声音隐约不清,像是压抑的哭声。

他蹑手蹑脚又走近了几步,从巨石边探头一看,这一惊非同小可。

原来这里是一个天然的巨坑。

坑里密密麻麻全是人!

夜色中,人的面目看不清,但打扮依稀全是平民百姓,有男有女。

这些人或坐或卧,身形呆滞,妇女和儿童在低声哭泣。

此坑足有三丈多深,里面很宽阔。因为距离地面很高,人根本无法爬出,所以没有士兵看守。

沈平猛然想起,四川境内有很多喀斯特地形的天坑,这个巨坑无疑是其中一个。

此刻,他终于明白,那两个村子的百姓,肯定全被抓在这里,只不过,看坑里人密密麻麻的数量,绝对不止。

这是谁的部队?为何抓了这么多老百姓,像牲畜一样关押在坑里,目的何在?

惊疑、恐惧、茫然、愤怒,沈平的心情复杂无比。

乱世人如狗。

回头望去,营寨中央,一个最大的帐篷里透出亮光,肯定有军官在里面。

沈平咬了咬牙,下决心搞清这件事。

他走近大帐,见帐篷前方有两个甲士把守,悄悄绕到后面。

帐篷的后侧正好背倚一棵粗大的树桩,他缩在树桩后,轻轻拨开帐篷一角,往里张望。

这一看,五味杂陈。

天涯何处不相逢,又见熟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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